兴安盟:贯彻落实“放管服” 打造政府采购新生态

政府采购信息网 朱云婷 2024-10-09 10:04:35

兴安盟财政局聚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领域环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标准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有效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按照“公开、透明、优化、创新”的思路,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采购电子化,提高治理能力。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全面建成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操作系统和基础库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实现监管、交易、执行系统在内的全主体、全业务、全流程、全方位的电子化数字化管理。实现政府采购云平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无缝衔接,在政策和电子化系统两个层面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政策要求,从源头强化政府采购管理。2023年兴安盟政府采购计划金额30.71亿元,同比增加6.5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9.44亿元,同比增加6.09亿元,节约资金1.27亿元,资金节约率4.13%,同比增长0.95个百分点。

服务数字化,优化营商环境。依托“全区一张网”数字化优势,全面实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幅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通过安排专人接听服务热线,及时答疑解惑,2023年政府采购科为采购人提供政府采购业务咨询解答1860余次,为评审专家提供政府采购业务咨询解答120次,为代理机构提供政府采购业务咨询解答340次,为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业务咨询解答170人次,政府采购服务满意度显著提升。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分网发布法定政府采购公告信息,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招标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合同公告“四个公开”,政府采购透明度显著提升;印发文件,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缩短合同公告时间、合同备案时间、合同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平均时长3.9天,合同备案平均时长5.37天,合同支付平均时长9.9天,通过“三个优化”使政府采购效率稳步提升;印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拖欠市场主体账款和政府采购支付款项审查的通知》,建立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审查机制,2023年兴安盟共有27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采购款,涉及金额1963.59万元,经整改均完成支付,解决采购资金“支付难、结账难”问题。

评审创新化,提升运行效率。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全区一张网”和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一件事一次办”的通知,构建数字化采购业务新模式。实现投诉处理事项网上受理,线上完成裁决、公示、归档,大幅提升投诉处理效能。依托“全区一张网”互联优势,2023年6月20日实现远程异地评标“0”的突破,已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实现政府采购省际间远程异地评标,与区内11个盟市实现远程异地评标,2023年兴安盟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77个,已实现我盟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规范化、常态化,政府采购云平台数字化协同办理迈出重要一步。

监管系统化,提升监管能力。兴安盟财政局印发《兴安盟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机制的通知》,缩短投诉受理时间,简化政府采购受理流程,建立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小组,压实投诉处理责任;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出台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和政府采购监督预警规则,兴安盟财政局印发《关于政府采购监督黄色预警的通报》,对“黄灯”“橙灯”“红灯”预警行为进行提醒注意、办理整改等对应措施,以“数字化监控”代替“人工监管”,政府采购业务办理数字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兴安盟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管理的提醒函》,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各采购主体,采取点对点或点对面的方式,通过平台预警、电话通知、发送提示函等,确保监管指令及时送达,监督盲点及时发现,全面提升监管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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